用好专项奖补资金 加快处置“僵尸企业”

06.04.2016  12:07

我省出台政策支持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整合重组

用好专项奖补资金 加快处置“僵尸企业

近日,省政府印发《关于支持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整合重组结构调整转型升级若干政策的通知》。我省将通过加大奖补资金支持、落实完善税收政策、强化金融政策支撑、支持盘活土地资产、发挥政策倒逼作用、做好职工安置工作等多方面政策,积极稳妥化解钢铁过剩产能,加快推进钢铁企业整合重组,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为推动企业“走出去”,我省将支持钢铁企业以境外资产和股权、矿权等权益为抵押获得贷款,支持企业用好“两优贷款”“外保内贷”等政策,加快生产型海外项目建设。

通知提出,用好国家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引导地方综合运用兼并重组、债务重组和破产清算等方式,加快处置“僵尸企业”。充分发挥省级化解钢铁过剩产能奖补资金激励作用,引导过剩产能尽快退出,加快推进钢铁企业兼并重组和转型升级。唐山、邯郸、石家庄、廊坊、秦皇岛等钢铁行业集中市,要结合本地压减产能任务,从市本级财政中适当安排专项资金用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整合重组、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等。在税收政策方面,通知明确,落实好企业兼并重组涉及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易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印花税、契税等税收政策。落实建筑安装、金融等行业营改增,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降低钢铁行业税收负担,提高市场竞争力和效益。

坚持有保有控,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加大对钢铁行业信贷支持力度。通知提出,对技术设备先进、产品有竞争力、有市场效益的优质骨干企业,继续给予信贷支持;对通过布局调整和联合重组化解过剩产能的钢铁项目,列入重点支持范围,鼓励给予长周期、低利息贷款支持;对违规新增钢铁产能的企业一律不予新增贷款,原有贷款要逐步压缩退出。鼓励金融机构对暂时难以按时偿付本息但具有较好前景的钢铁企业,在做好贷款质量监测和准备分类的前提下,通过变更还款方式、调整贷款期限等实施贷款重组。

为做好职工安置,通知提出,扎实落实“三补一降”援企稳岗政策,鼓励企业通过安置、转岗培训、轮班、待岗发放生活费等形式稳定就业岗位,企业按规定可享受稳岗补贴。将援企稳岗资金列入失业保险基金年度预算统筹安排。鼓励企业通过转型转产、多种经营、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等方式,多渠道分流安置人员。对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再就业有困难的职工,经自愿选择、企业同意并签订协议后,依法变更劳动合同,企业为其发放生活费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