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怀抱宠物狗高速路夜驾被罚
09.02.2015 13:05
本文来源: 石家庄新闻网
本报讯(记者 汪洋 通讯员 杨子寒)2月7日晚,京港澳高速公路定州路段,一名女子怀抱宠物狗驾车被民警查到,受到50元罚款、记2分的处罚。
据省高速交警定州大队人士介绍,当日晚9时40分许,民警在京港澳高速公路定州收费站执勤时,发现一辆白色冀A牌照轿车里,一只小狗的脑袋伸出窗外。近前一看,驾驶轿车的是一名年轻女子,怀里抱着一条黄色宠物狗,一只手扶着方向盘。女子称,她当晚下班后从石家庄驾车回定州老家,由于宠物狗无人照顾,于是带着一起回家。
据高速交警介绍,怀抱宠物狗驾车,与驾驶时穿高跟鞋、接打电话等行为一样,都属于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根据我国《交通安全法》第90条之规定,驾驶人会被处以罚款50元、记2分的处罚。在车流密集、车速很快的高速公路上,哪怕是很小的干扰,也可能使驾驶员分心,引发严重的后果。春节马上就到,很多市民因为宠物无人照料,回老家时选择让宠物“陪驾”,这都可以理解。但司机上路前,应将宠物妥善固定在后排座位,或将宠物装入笼、箱放入车后备厢内,不要让宠物影响安全驾驶。
编辑: 双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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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2.2015 1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