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力促大学生就业创业 开网店有补助可贷款

11.10.2014  13:21

    燕赵都市报记者 杨佳薇

    毕业生城乡基层就业申报职称免考外语、毕业生开网店可获补助、国企招聘毕业生要公开招聘……为进一步做好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日前,石市下发《关于贯彻落实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昨日,记者获悉,此次下发的18条与以往的政策相比,体现了不少突破和亮点,而政策力度之大,也在全省都在前列,在促进就业对接,实现公平就业、全力推行大学生创业上进行了一些列改变。

    发布

    18条政策促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2014年,我国应届高校毕业生达727万,创历史新高。而作为一个人口大市,石市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矛盾长期存在。今年我市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也创下历史新高,就业压力将越来越大。”昨日,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此次政策的出台,就是希望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记者看到,此次出台的政策一共18条,主要是从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鼓励高校毕业生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营造公平就业环境、实施青年创业引领计划、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等方面制定。

    而为了让高校毕业生及时知道这些就业政策,各级各部门还将进一步完善微博、微信、QQ服务功能,丰富服务内容,使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知晓当前政策措施,特别是要让高校毕业生知晓获取就业政策和岗位信息的渠道,引导其主动寻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

    解读

    促就业创业政策“亮点”多

    “这次政策将毕业生创办小微企业租金等补贴标准进一步提高。”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和往年相比,此次出台的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政策,内容更细,亮点也比较多,除了鼓励大学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外,对于大学生开网店、国企公开招聘等都做了相应规定。

    到城乡基层就业申报职称免考外语

    按照《通知》,对到县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申报相应职称时,不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可享受基层和艰苦地区的优惠政策。同时,对高校毕业生实行先落户后就业政策。对毕业后暂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户口迁至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对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凭就业报到证或工作单位证明、学历证明、劳动合同在工作地办理落户;对毕业后自愿迁回原籍的,可凭毕业证、报到证直接迁回原迁出地。

    而小微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开展岗前培训的,可按实际培训课程给予全额培训补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2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