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出台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的实施意见

13.03.2018  16:22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的若干意见的决策部署,加快建立健全国有企业(含国有金融机构)、国有资本审计监督体系和制度,充分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职能作用,近日,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广西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结合广西审计工作实际,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依法审计、客观求实、推动发展、统筹安排的基本原则。

  《意见》明确了实施审计监督的范围及重点。要求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围绕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境外投资以及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审计国有企业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中央及自治区重大措施、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投资运营和监管国有资本、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内控制度以及境外国有资产投资运营和管理情况。

  《意见》指出了实施审计监督的目标。要求以完善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体制机制为目标,健全完善相关审计制度,做到国有企业、国有资本走到哪里,审计就跟进到哪里,不留死角。要求建立健全经常性审计机制,完善内部审计监督机制,加强审计机关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协调配合机制,促进大数据审计工作的发展,推动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到位、问责到位,促进完善国有企业管理体制,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意见》提出了实施审计监督的保障措施。要求从强化组织领导、有序推进实施、严格督促落实三个方面落实具体的保障措施。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切实加强对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做好安排部署,强化督促落实,完善保障措施,确保审计工作有序实施、取得实效。(陈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