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回应奇葩“收费”:将全面清理公布收费目录 

09.03.2015  23:54

  开个“无房证明”花60元,开个“无犯罪证明”花200元……各种公共服务的“奇葩收费”引起两会代表委员的吐嘈。有代表委员提出,一些地方公共服务垄断高收费,是权力“任性”和“乱作为”的典型体现。

  两会前夕,“新华视点”播发了调查报道《开“无房证明”也需收取数十元——追问奇葩“收费”的去向》。

  带着代表委员和公众的质疑,“新华视点”记者向国家发改委提问。3月9日,记者从国家发改委了解到,自3月2日起,天津公安局征收无犯罪证明收费100元或200元已被取消。多地收取“无房证明”的费用偏高,各地发改委将结合不动产登记调整,按照成本原则降低收费标准,并将全面清理收费目录清单并向社会公布。

  代表委员批评公共服务垄断高收费是“权力任性”的典型表现

  公共服务收费成为两会代表委员关注热点。“比如房地产查档收费,我在的长春要交40元,南宁交60元,有的县城甚至交100元,但广州、北京、合肥等地不收钱,都是查档案,怎么还有那么大差别?更重要的是,这样的钱应该收吗?”全国人大代表、民革吉林省委副主委郭乃硕说。

  郭乃硕表示,房地产查档收费等一些民生收费,其基本性质是公共资源中的垄断性经营。但作为财政收入项目,在政府行政事业收费中的规定不明确,各地千差万别,容易沦为某些部门和个人的生财工具。

  致公党中央的相关提案指出,政府企事业单位部分公共服务领域的收入和利润明显偏高,公共服务领域的简政放权刚起步,距离市场和社会的要求差距很大。建议应当杜绝政府通过行政命令、行政决定等形式对公共服务市场进行垄断和控制。

  “新华视点”记者今年2月调查发现,广西南宁的张先生最近购买首套住房,需要开“无房证明”以获得贷款优惠利率。他发现要得到这张证明“没有房子”的薄纸,竟然需要花60元。除了南宁,在济南、武汉、长春等全国多地,“无房证明”都必须在政府限定“独此一家”的机构办理,并收取20元到60元不等的费用。而作为出国、就业等前提的“无犯罪证明”,在天津公安局要收费100元、对用于出国的则要收费200元。记者了解到,全国不少地方已经取消“无犯罪证明”的收费。

  全国人大代表孙东林认为,一些地方利用下属企业对档案信息查询高额收费,是借助权力寻租的“二政府”行为,也是“权力任性”“乱作为”的典型体现。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蒋洪认为,简政放权深入推进,要把行政收费和具有垄断性的公共收费全部纳入法律体系。要说明白收费是否必要?收费标准到底多高?金额和去向是否公开透明?

  发改委回应:责令取消“无犯罪证明”收费,房地产查档收费要按成本收取

  3月9日,记者从国家发改委了解到:

  ——天津对“无犯罪证明”等各类证明全部停止收费。

  针对“新华视点”记者反映的天津公安局对“无犯罪证明”一般收费100元、用于出国则要收费200元的调查,相关部门表示,问题属实,已经进行处理。据了解,天津市公安机关自3月2日起,提供刑事犯罪记录等各类证明全部停止收费,相关业务正常受理,保证群众需求及时得到解决。

  ——房地产查档收费偏高,要结合不动产登记改革大幅降低按成本收取。

  “新华视点”记者从国家发改委了解到,房屋产权交易登记中心多数为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登记中心为维持系统运行收取一定费用有必要,但仅能限定在补偿服务成本的范围内,现行部分地方开具相关证明的费用偏高。

  下一步,各地将结合《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完善现行房屋产权登记收费相关规定,按照补偿工本费的原则,降低现行开具房屋权属证明的收费标准。

  ——各地将全面清理收费目录清单并向社会公布。

  记者从国家发改委了解到,各地发改委将对现有收费政策进行全面梳理,对政府管理的收费政策,实行目录清单制并对社会公布,让单位清清楚楚收费,让群众明明白白缴费,让收费在阳光下运行。

  国家发改委主任徐绍史在两会发改委新闻发布会强调,已经建立4G联网的价格举报系统,针对价格乱收费行为,百姓可以直接举报上网,查处过程和查处结果全部公开。

  地方政府下放权力要彻底不能截留

  上述“奇葩”收费不少都有地方物价部门核准,不合理为何还批准?全国人大代表朱列玉认为,这样的收费于法无据,与政策不符。除了坚决取缔收费项目,对那些改头换面违规收费的部门和机构,不但要退还费用,而且应当严肃追究有关部门的责任。

  中国行政体制改革学会副会长汪玉凯等专家表示,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政府简政放权进入深水区最难啃的“硬骨头”之一,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地方政府对应当放给市场和社会的权力,要彻底放、不截留。地方政府应当落实政府工作报告的精神,主动作为。

  全国政协委员屠杰建议,有关部门既要摸清家底,更要完善监督问责,避免相关部门再“开后门”“打擦边球”,把要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又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确保还利于民。(参与采写记者:李斌、陈尚营、李劲峰)(记者乌梦达、安蓓)(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