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创新环保工作机制力促环境质量改善

26.12.2015  11:09
       唐山市创新环保工作机制,不断加大环境治理工作力度,全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1-11月份,达标天数149天(一级天13天),与去年同期相比,达标天数增加28天,重度污染以上天数减少33天;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率(细颗粒物PM2.5浓度下降)20%(省达任务9%以上)。   一是实行约谈机制。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约谈办法(试行)》,对空气质量季度排名倒数第一的县(市)区实行约谈。开平区因第三季度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全市排名倒数第一被市政府约谈。   二是建立唐山市政务调度微信群。利用移动互联网,丁绣峰市长全天候关注全市环保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对各部门、县(市)区进行调度。   三是实行差别化经济惩罚措施。对未按期完成环保治理的企业加大差别电价征收力度,由目前每度电加收0.1元提高到每度电加收0.3元,全市累计征收差别电费1.6亿元。   四是建立约见机制。为促进企业加快治理,分别约见了41家钢铁、焦化等重点企业负责人,对日常执法检查和执法性监测发现问题依法提出整改要求,对执法性监测中超标排放且未按期完成整改的企业实施按日计罚。   五是建立环保日调度制度。专项执法检查期间,唐山市大气办每天组织召开调度会,听取各检查组对各地、各部门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及时分析、调整执法重点区域和重点问题,提高执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