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宁县建立民政协管员机制 助推民政创新发展

02.03.2015  19:55

肃宁县民政局自2014年9月份开始探索建立村级民政协管员机制,该制度试行以来收到一定成效,促进了民政惠民政策的落实,提高了工作效率,拉近了与人民群众的距离,缓解了基层民政人员短缺问题,促进了民政工作的科学发展。

为健全完善运行机制,实现管理科学高效,该县做了以下部署。 一是 选聘条件。要求思想政治好、热爱民政工作、责任心强、公道正派、有一定威望、身体健康的村民可以选聘为民政协管员。由村“两委”提名,群众推荐,乡镇审查批准,民政局备案。 二是 待遇问题。暂定为每人每月100元,由县财政支付并建立定期考核评比机制,根据考核情况,制定奖惩措施,以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是 职责范围。肃宁县民政局召开了由各股室负责人和各乡镇民政所长及村干部、村民代表参加的研讨会,最后在充分征求大家意见的基础上,决定民政协管员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民政法律、法规,协助民政部门搞好本村民政工作;协助民政部门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孤儿救助等工作的初审、调查、评议、公示、年度审核等事项;指导本村困难群众按照程序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孤儿救助等工作;定期访视本村孤寡老人、孤儿、五保户、低保户、优抚对象等特殊困难群体,了解他们生活状况,及时向乡镇民政所反映相关情况;在县、乡两级民政部门指导下,开展好本村的拥军优属活动;遇自然灾害,及时检查灾情,在第一时间做好灾情上报并协助村“两委”及时开展救援,做好受灾群众的安抚工作;发现流浪乞讨人员,及时上报乡镇民政所,并做好临时收留救助工作;开展殡葬改革政策宣传工作,协助本村红白理事会开展工作,积极倡导绿色、文明、节俭殡葬新风尚;协助做好高龄老人补贴发放工作;协助村“两委”做好农村互助幸福院管理工作;协助村“两委”做好民政信访工作。

目前,全县民政协管员共向民政部门反馈信息200余条,协助民政部门入户核查1800余人次,共帮助核查出城乡低保对象715户、1140人需停发最低保障金,有力促进了民政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