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政府办公厅转发《河北省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意见》

18.01.2016  16:06

      日前,河北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河北省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意见》,提出了促进全省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为进一步满足全省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养老服务需求明确了努力的方向。

  《实施意见》指出,到2017年,实现医养结合政策体系、标准规范和管理制度初步建立,养老、医疗资源的有效融合。到2020年,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医疗服务功能更加完善,与医疗机构合作更加紧密,医养融合模式更加成熟,医疗护理水平逐步提高,养老机构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其他医疗机构签约服务机制更加成熟,所有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基本适应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全省老年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和服务网络更加合理完善;所有医疗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优先挂号、优先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基层医疗机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的能力明显提升,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5%以上;老年医疗护理人才培养机制健全完善,人才队伍得到保障。

  《实施意见》主要从完善医疗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提升养老机构医疗服务能力、推广家庭医生与居家老人签约工作模式、落实医疗机构敬老优待政策、加快全省为老年人服务专业医疗机构网络建设、大力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等七个方面提出了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主要任务。为了进一步保障政策落实到位,又从完善投融资和财税价格政策、加强规划布局和用地保障、加强医养结合人才队伍建设、强化信息支撑等四个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

  《实施意见》确定石家庄、廊坊市作为全省医养结合首批试点示范市,未来将规划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示范性强的医养结合试点项目,积极探索促进医养结合的有效形式。《实施意见》同时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推进医养结合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纳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至少设1个首批试点示范县(市、区),抓紧制订符合本地区实际的支持措施并认真抓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