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路北警方提示:谨防毒品认识五大误区

06.11.2014  13:53

   本网讯(崔福震) 自“百城禁毒会战”打响以来,唐山市路北区公安分局集中力量、全力攻坚,打击、整治、管控多管齐下,形成对毒品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有效遏制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稳定。近期,该局成功抓获7名吸毒人员。

  2014年10月27日,该局钓鱼台派出所民警经侦查获悉,在路北区六湾小区有吸毒人员,民警经过连夜蹲守成功抓获一名吸毒人员。经查,犯罪嫌疑人王某(男,34岁,唐山市高新区人)交代了其吸食冰毒的违法事实,经人体生物样本检测结果王某体内含有毒品成份。

  2014年10月28日,该局乔屯派出所民警经侦查获悉,在西山道军鑫里楼2楼有吸毒人员,民警迅速行动抓获一名吸毒人员。经查,犯罪嫌疑人戴某(男,32岁,唐山市路北区人)对其吸食冰毒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经尿检结果呈阳性。

  2014年10月28日,该局文化路派出所民警在处置一起纠纷警情时,发现其中一方当事人精神恍惚,遂将其带回派出所进一步审查。经查,犯罪嫌疑人刘某(男,唐山市路南区人)交代了其吸食冰毒的违法事实。经尿检结果呈阳性。

  2014年10月29日,该局大里派出所民警在辖区清查流动人口时,在华岩东里6楼抓获一名吸毒人员。经查,犯罪嫌疑人于某(女,唐山市丰南区人)交代了其吸食冰毒的违法事实。经尿检结果呈阳性。

    2014年10月31日,该局钓鱼台派出所民警在长宁道附近巡逻时发现一男子行迹可疑,遂将其带回派出所进一步审查。经查,犯罪嫌疑人赵某(男,33岁,唐山市路南区人)对其吸食冰毒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经人体生物样本检测结果赵某体内含有毒品成份。

  2014年11月2日,该局文化路派出所民警在辖区某旅馆清查时,抓获两名吸毒人员。经查,犯罪嫌疑人王某(男,43岁,黑龙江省人)、路萌萌(女,26岁,河南省人)均对吸食冰毒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经尿检二人结果均呈阳性。

  一些青少年在交友中良莠不分,在所谓的讲哥们、姐们义气、虚荣心的驱使和同伴的影响下,很容易沾染毒品。为此,警方提示对待毒品要消除多重认识误区:

  误区一是偶尔吸毒不会上瘾或者别人吸毒会上瘾,但自己不会。这也是很多人尤其是青少年吸食毒品的原因之一。从人的生理角度来说,吸毒的成瘾性与所吸毒品的种类和人的个体差异有关。但实际上,依赖性是所有毒品的基本特性,吸食毒品都会成瘾。多数吸毒者有了第一次,就难免有第二次。

  误区二是吸食摇头丸、K粉不上瘾。摇头丸、K粉的依赖性主要体现在心理依赖。吸毒者在心理上所产生的效果和感受甚至比海洛因还要强烈,会产生顽固的“心瘾”。这些人一遇到心情不好时,首先想到的就是去摇头,寻找解脱,这就是强烈的心理依赖。而心理依赖是毒瘾难戒的根本原因。目前查获的摇头丸多含有冰毒等成分,依赖性更强。

  误区三是吸毒上瘾,戒毒就是了。目前,采取戒毒措施后复吸的占大多数。他们也都有强烈的戒毒愿望,但失败者居多。因为吸毒造成的心理依赖像在人脑部扎根一样,一旦毒瘾发作时,痛苦和强烈的渴求会让吸毒者难以控制自己的行为,不顾一切寻找毒品吸食。

  误区四是我不吸毒,不需要了解毒品防范知识。不了解、不知道容易误入毒品魔爪,没有这样的防范意识,就会暴露在毒品的威胁之下,存在被毒品侵害的可能。因此公众应学习基本的毒品防范知识,真正认识其严重危害性。

  误区五是有钱人才可能吸毒。不是有钱人才可能吸毒,只能说吸毒需要耗费大量钱财。绝大部分的吸毒人员在吸毒前并不富有,甚至处于社会底层,只是由于各种原因导致沾染毒品。也有极少数人思想空虚,以吸毒为时髦,寻求刺激,甚至用金钱的优势拉拢他人吸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