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刊文报道衡水村级民政专职干部制度

14.07.2014  18:38

7月13日,《人民日报》第十版刊发题为《河北衡水村村设立“民政专干”》的文章,对衡水市创新社会管理,增强基层民政力量,全面推行村级民政专职干部制度进行了报道。全文如下:

河北衡水村村设立“民政专干”

河北衡水市针对基层民政力量薄弱的现状,试点设立村级民政专职干部,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截至目前,全市4900多个村全部设立“民政专干”。

据介绍,设立“民政专干”之前,衡水市平均每个乡镇仅有民政助理员1.5人。衡水市采取“县管、乡聘、村用”的管理管理机制,一般村庄设立一名“民政专干”,大村设两名,其职责包括扶危济困、审核低保、上报灾情等11项内容。衡水市委书记李谦说:“设立‘民政专干’,把基层民政服务触角由乡镇延伸到村,消除了民政‘盲点’和‘死角’,使困难群众生活有保障、特殊群众需求有救助,实现服务群众零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