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保障春节前农民工工资支付 及时动用保证金

27.01.2015  18:36

燕赵都市报讯(河北日报记者郭东)河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切实做好2015年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集中精力切实做好当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通知要求,要深入组织摸底排查,在专项检查的基础上,继续加大摸底排查力度。对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在建建筑工程项目进行全面彻底摸排,横向联动、分片包干,早发现、早预防,对有举报投诉或发生过拖欠的企业和项目重点监控和跟踪。对存在拖欠隐患的项目,要登记造册,挂牌督办,督促相关责任主体及时整改到位,并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和稳控工作。

加大违法惩戒力度。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存在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记入建筑市场黑名单,对建设单位予以通报,相关项目审批部门不予受理其新项目的审批或备案。对施工单位视情况分别给予停止招投标、资质降级、外省企业清出建筑市场等措施。对符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做好立案、调查、移送和侦办等工作,坚决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行为。

妥善处理突发事件。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发生因欠薪引发的突发事件,立即介入、稳妥处理。对确因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一时无力清偿工资或企业主欠薪逃匿的,当地政府要及时动用应急周转金或通过其他渠道筹措资金,先行垫付部分工资或基本生活费,帮助农民工解决生活困难。通知要求,要加大督查和调度工作力度。省联合督查组要按照省领导的批示要求,严格履行职责,春节前对各地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促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落实责任,对各级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要及时督导整改,妥善解决工程款和工资纠纷,快速调处有关案件。对发生组织领导不力、规章制度不落实、严重失职渎职问题的市县或部门,省政府将约谈主要负责人,涉及违法违纪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无力支付工资的及时动用工资保证金

燕赵都市报讯(记者白云)26日,河北省住建厅组织召开了全省保障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会议,会议强调,春节前是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易发期,各地要协调联动、严查严办。

会议要求,因拖欠工程款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责令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支付农民工工资。已经支付工程款的,总承包企业负总责,先行支付农民工工资。因企业经营困难、资金链断裂或责任人逃匿等,确实无力支付工资的,要及时动用工资保证金、应急周转金,或从其他渠道垫付农民工部分工资和基本生活费,给予生活补助。

记者获悉,我省将严厉惩处严重欠薪违法案件。开展好建设工程劳务管理信用评价工作,继续发挥好黑名单制度,实行一票否决制,将企业欠薪与资质升级增项、行业评先、工程质量评优和文明工地评选等挂钩,真正让欠薪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付出应有代价。

会议要求,维权渠道必须畅通。各地要继续通过报刊、网络、电视等媒体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和信箱。春节前,各地举报投诉电话要24小时有人值守,接待室有专人接待。同时,我省将着力做好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各地在今年的工作中,将抓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预储金各项具体政策的落实,抓好制度体系的建立与维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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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民工们虽然拿到了法院的判决书,却仍然要不回工资

燕赵都市网衡水电(记者焦磊)2011年春天,刘金生和20多名工友在景县县城干了2个多月壮工,可包头工却只给了张欠条。1月26日,天气阴寒。65岁的刘金生冒着严寒骑了半个多小时的电动车又赶到了县城,等着他的还有十几名工友,在两年多的时间里,他们经常聚到一起,为的是商量如何讨要工资。然而马上就要三年了,血汗钱却始终没有影子。

几千块钱,对我们来讲很重要

65岁的刘金生是安陵镇刘庄村人,家里种着几亩地,虽然生活无忧,却始终有些紧张,为了不给孩子们增添负担,刘金生总是在农闲的时候去工地打个零工,“咱没什么技术,就是到工地上做壮工,搬搬砖,除除灰什么的”,虽然辛苦,但一年能多出1万多元的收入,这对老两口来说,看个病拿个药,改善下伙食,就有了富余。就在2011年,他和村里的老乡们又到县城干了2个月的活,可没想到,这却成了他们的恶梦。

2011年春天,刘金生通过中间人认识了包工头丁国军,丁国军说在县城有两栋3层小楼的活,在谈好了价格后,刘金生便跟村里的几名老乡一起来到了工地,“当初说的是90元/天,也就干了2个多月吧”,虽然活不多,但每天都要骑电车在家与工地之间往返,“每天都要起早贪黑的干活,早上都是6点多就开工了,直到晚上7点多才歇工,就为了挣点生活费。

可干完了活,丁国军却始终推托没钱,再等等。直到有天晚上,大家都到丁家要账,丁才给大家开了张白条。

当时与他一样的工友有20多名,67岁的张化梅告诉燕赵都市报记者,当初老伴出来干活就不同意,但老伴为了给家里增加点收入执意要来打工,每天从天不亮就出门,天黑了才回来,“虽然钱不多,就欠我们1470元,但这些钱,是老伴豁出命挣来的”。

还欠着我4900多元,但几千块钱,是我半年的收入,搁谁不着急?!”刘金生说,这些农民工的工资都不多,但加起来也有十几万呢。

法院判决成“一纸空文

没有办法,2012年7月23日,刘金生和工友们拿起法律武器,直接将丁国军告上了法院,经过审理调查,11月29日景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原告刘金生为被告丁国军提供劳务、双方已形成劳务合同关系,原告刘金生按约定完成了任务,被告丁国军应按约支付劳务报酬,被告未按约支付工资款,已构成违约,应承担继续履行的责任、及时给付原告刘金生”。

拿到判决书的时候,刘金生和工友们都仿佛看到了希望,“有了判决书,丁国军不能再不给工资了吧”。可让这些农民工们没想到的是,判决书虽然生效了,而工资却也没要回来,丁国军玩起了“”。当天下午,记者试图与丁取得联系,但农民工们提供的电话已经变成了空号。

工资要不回来,判决书不就是一纸空文吗?”刘金山等人再次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然而法院在对丁国军进行了行政处罚后,仍没能帮助农民工们要回工资。这不仅让农民工们很失望,也让法院执行人员感到无奈。

1月26日,景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工作人员答复燕赵都市报记者,目前此案处于“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状态,主要原因就是被告没有可执行财产。这位工作人员解释,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不代表不执行,而是在等待,等待原告能提供线索或事实证明被告有可执行财产,执行程序才能再次启动,“否则只能等。

这位工作人员还建议,如果被告涉嫌恶意欠薪,根据现在《刑法》规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可以获刑罚,农民工可以到法院申请,他们可以与公安机关沟通,最大努力帮助农民工讨回血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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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第41条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