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因公电子护照添加指纹的通知
31.07.2014 16:01
本文来源: 外事侨务办
各有关单位:
根据外交部统一部署,我省将于9月1日起全面签发含指纹的因公电子护照,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从8月1日起,开始签发含指纹的因公电子护照,过渡期至8月31日。 9月1日起,我省全面签发含指纹的因公电子护照,不再制作无指纹的电子护照,在有效期内的传统护照可以继续使用。
二、在省外办和11个设区市外办分别设立指纹采集点,申办因公电子护照的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就近到指纹采集点采集指纹。
三、请各指纹采集点做好相应工作,提供优质服务,按规定要求采集指纹并及时上传至中心网站。
出国赴港澳管理处
2014年7月31日
本文来源: 外事侨务办
31.07.2014 1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