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五项措施做好应急救灾工作

28.07.2016  16:04
  7月19日以来,保定市遭遇强降雨天气,给受灾地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保定市采取五项措施做好应急救灾工作,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一是提前预警,及时疏散转移群众。在接到气象预报和预警信息后,第一时间启动灾害预警响应,通知各县(市、区)及时转移可能处于危险区域的群众,防患于未然,提前做好灾害防范工作,最大限度的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是启动预案,及时核查上报灾情。“7.19”灾情发生后,立即启动保定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四级响应,7月21日、22日、25日,保定市民政局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分别带队紧急赶赴受灾较重的阜平县、曲阳县、唐县查看灾情,指导紧急转移安置人员的生活救助工作,同时向阜平县运送第一批救灾物资(50顶帐篷、200件大衣、100张行军床)。及时向省民政厅,保定市委、市政府报告灾情,编发灾情报告,为市委、市政府救灾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三是紧急转移,妥善安置受灾群众。截止26日,全市共转移处于危险区域的受灾群众11757人,其中阜平县设集中安置点52个、集中安置5600人,部分受灾群众通过投亲靠友、邻里互助、临时租借住房等方式分散安置。

  四是快速反应,筹集下拨救灾物资。灾情发生后,迅速下拨本级救灾物资,争取上级资金物资支持。截止目前,省级下拨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550万元(阜平400万元、涞源150万元);市级下拨救灾物资:帐篷60顶、棉大衣200件、行军床120张;县级下拨救灾物资:帐篷1顶、棉被1510床、塑料布1.4万公斤、雨具1300套、手电500个、米面6.5万斤、食用油500桶。

  五是未雨绸缪,及时补充物资储备。保定市政府及时下拨54万元专款,计划采购棉被、毛巾被、棉衣裤等救灾物资,确保及时有序开展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