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总名额为779名

30.09.2017  10:34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方案

  (2017年9月28日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有关规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新一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问题的通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总名额为779名,与十二届相同。具体分配方案为:

  石家庄市80名,承德市34名,张家口市41名,秦皇岛市29名,唐山市67名,廊坊市38名,保定市81名,沧州市57名,衡水市39名,邢台市57名,邯郸市72名,定州市9名,辛集市6名,解放军40名。其余129名由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据法律另行分配。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闭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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