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取优惠乘坐公交权益 唐山一盲人两年打赢“4元官司”

08.10.2014  11:08

  据新华社电(记者李俊义)为争得“盲人享有半价乘坐县(区、郊)长途公共汽车、免费乘坐县(区)内公共汽车”的权益,唐山盲人贾秀海以4元公交车票为诉讼标的,将唐山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及丰润客运分公司推上被告席。历经2年时间,贾秀海于近日拿到胜诉判决。

  这场“4元官司”缘起于2012年12月6日。当天中午,贾秀海乘坐唐山丰润区8路公交车时被要求购买2元车票,他向司机出示了自己的《残疾证》,并说明依据唐山市政府相关规定,盲人乘坐本市境内长途公共汽车应享受半价。但司机以“此车系私人承包”为由,执意要求他买票。同样的情形在他当天再次乘坐8路和3路公交车时发生。事后,贾秀海找到唐山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要求退还自己两次乘坐8路车的半价车费,以及应享有免费乘车权益的3路公交车费,共计4元。得到的答复是“丰润公交3路和8路车为个体车,不享受政府补贴,不执行政府规定”。

  同年12月25日,贾秀海将唐山交运集团和丰润客运分公司起诉至丰润区法院,经法院诉前调解无效。近日,贾秀海终于拿到胜诉判决书。法院判决被告方退还其4元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