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三嫌犯非法买卖苍鹰和草原雕等被批捕

12.03.2015  03:44

为了获取非法利益,明知鹰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李剑等人在未获国家特许的情况下,买卖多只野生苍鹰、草原雕等鹰类。近日,石家庄市桥西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收购、出售珍贵野生动物罪批准逮捕李剑等三名犯罪嫌疑人。

2014年11月,犯罪嫌疑人王强在明知鹰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情况下,卖给李剑草原雕2只、苍鹰5只,卖给陈林苍鹰2只,共非法获利2520元。后陈林又将这两只苍鹰转卖给了李剑。李剑将5只苍鹰卖给了放生组织,非法获利1650元,将2只草原雕饲养在某养殖场内,被公安机关搜查时查获。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王强、李剑、陈林三人买卖的草原雕和苍鹰均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根据刑法有关规定,以营利、自用等为目的买卖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的,构成非法收购、出售珍贵野生动物罪。在此,检察官提醒市民,无论是为了自己赏玩,还是为了赚取差价,无证买卖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均构成犯罪。因科学研究、驯养繁殖、展览等特殊情况,需要出售、收购、利用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必须经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批准;需要出售、收购、利用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批准。

王强、李剑、陈林未经国家特许买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涉嫌非法收购、出售珍贵野生动物罪,故桥西区检察院对三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记者冯月静 通讯员孙云英、张世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