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3年拨付2838万元创新金融产品缓解融资问题

10.06.2019  23:50

  为引导鼓励银行保险业金融机构积极开发金融产品,2016年,河北省财政厅出台办法,设立了银行保险业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奖励资金。办法规定,省级财政对银行投放到企业(农户)的创新信贷产品,按不超过季度平均贷款余额的3‰给予直接奖励;对保险公司支持企业(农户)的创新产品,按不超过年度保费收入的8%给予奖励。

  长期以来,小微企业、高科技企业多为轻资产企业,缺乏土地、房产、设备等固定资产,虽掌握专利、商标等丰富的无形资产,却很难从银行贷到款。另一方面,金融机构出于专利转化风险较高等因素,对无形资产质押存在一定顾虑。

  在省财政资金的激励下,我省金融机构针对企业实际,积极创新金融产品,以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为对象进行质押贷款,助力企业将无形资产转化为急需的流动资金。

  省财政厅金融处调研员武根启介绍,3年来,省级财政累计拨付奖补资金2838万元,撬动金融资金近55亿元,提供风险保障1.5亿元,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企业融资难、融资慢、融资贵问题。(贡宪云 何菲 岳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