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中院推进“一乡(镇)一法庭”建设 服务乡村振兴工作

30.07.2019  18:01

日前,张家口市中院召开全市法院“一乡(镇)一法庭”工作推进会,总结点评上半年推进“一乡一庭”工作整体情况,指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党组书记、院长王靖参加会议并讲话。

会议提出,要在全市16个基层法院全面深入打造“123456”“ 一乡(镇)一法庭”提升发展工程。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一乡(镇)一法庭”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明确各县区法院院长为“一乡(镇)一法庭”第一责任人;要抓好“创无”和“创优”两大活动,在全市范围大力创建无诉讼乡镇、村,创建“品牌乡镇法庭”及“金牌调解室”;要严格落实院长和副院长兼任乡镇法庭庭长、人民陪审员日常驻庭值守、乡镇法庭庭长固定时间值庭三项制度;要迅速实现所有“一乡(镇)一法庭”有房、有网、有账、有群“四有”目标;要对基层法院百分考核增加5分权重,专门用于考核“一乡(镇)一法庭”工作;年底要对全市“一乡(镇)一法庭”按工作业绩排队,前六名表彰奖励,后六名对庭长诫勉谈话。

会议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一乡(镇)一法庭”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要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工作思路,确保“一乡(镇)一法庭”有效运行;要突出工作重点,加强诉源治理,发挥好“一乡(镇)一法庭”六项职能;要细化责任分工,强化考核问责,推动“一乡(镇)一法庭”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会上,对如何使用“一乡(镇)一法庭”工作平台进行了培训。